2019年9月的每月存档
在这一假定的集体诉讼中,原告根据《不公平保险实践法》(UIPA)寻求宣告性救济。法院指出,UIPA没有私人诉讼权,而寻求宣告救济以违反UIPA的特定规定将构成不允许的私人诉讼因由。
法院在脚注中补充:
“在D’Ambrosio [v。 Pa。Nat。穆特卡斯英斯Co.,494 Pa。501,431 A.2d 966,969(Pa。1981)],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裁定,UIPA由宾夕法尼亚州保险专员执行,并表示该法案由立法机关确定是否需要额外应该有制裁措施。宾夕法尼亚州随后颁布了《美国联邦法典》第42卷第8371款,该条款允许被保险人根据保单对保险人提出恶意索赔。看到 Rancosky诉Washington Nat’l 在 s。 Co.,642 Pa.153,170 A.3d 364,371(Pa.2017)。在确定保险人是否根据本法规恶意行事时,可以考虑违反UIPA的行为。琼斯[诉全国物业&伤亡案],995 A.2d [1233,] 1236-37 [(Pa。Super。Ct。2010)]。”
在最后一点上,权限上存在分歧,是否违反UIPA甚至可以用作恶意索赔的证据。 看到这篇文章 讨论法院对UIPA关于法定恶意投诉的不同立场。
Date of Decision: 九月13, 2019
Excel Pharmacy Services,LLC诉Liberty Mutual Insurance Co.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民事诉讼编号18-4804,2019美国区LEXIS 156306,2019 WL 4393076(美国宾夕法尼亚州2019年9月13日)(Rufe,J.)
初审法院裁定,原告丈夫去世时,人寿保险政策尚未生效,并根据简易判决驳回了违反合同和恶意索赔的要求。被保险人提出上诉,高等法院确认。
最高法院仔细审查了事实和政策措辞,以确定该政策在死亡时是否有效。小组得出结论认为并非如此,并确认了初审法院对原告违反合同主张的拒绝。
关于恶意,法院在短期内确认:“总而言之,初审法院正确地断定,死者去世后该政策并未生效,被上诉人有权对上诉人进行简易判决。’的违约索赔。 …。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同意初审法院的意见,认为上诉人在否认其死亡抚恤金要求时不能证明其行为不当。”
因此,由于没有有效的政策,就不可能有恶意。最高法院援引 最高法院的兰科斯基判决 支持这个结论。
Date of Decision: 九月11, 2019
O’Hara v. Metlife,宾夕法尼亚州高级法院,第3477号EDA 2018年,2019年。取消发布雷克西斯3456(2019年9月11日超级中位)(尼科尔斯,肖根,斯特拉斯堡,新泽西州)
在该UIM恶意案件中,法院以允许修改的理由驳回了恶意罪名,驳回了所有涉及信托义务的指控,并驳回了《不道德行为法》(Pascal Faith Statute,42 Pa.C.S.)所规定的赔偿要求。 §8371。
被保险人在机动车事故中受伤。侵权人的承运人支付了25,000美元的保单限额。被保险人根据UIM自己的保单规定寻求额外的赔偿。
被保险人向承运人提供了各种医疗记录,经济报告和其他文件,最终要求UIM保额限额为25万美元。被保险人的承运人不满足这一要求,被保险人因违反合同和恶意以及对妻子的财团损失提起诉讼。
保险人提出动议,以驳回因未提出索赔而造成的恶意计数。它也采取了行动,以打击有关信托义务的所有问题,并驳回了《不良信仰法规》所规定的任何赔偿要求。
被保险人未提出合理的恶意索赔请求
法院在审查申诉时指出,尽管有15项涉及恶意的指控清单很长,但仅辩护“实质上是结论性的作为和不作为”,不足以构成合理的恶意诉讼因由。这些有缺陷的指控包括:
a) “未能客观公正地评估原告’ claim”; b) “无法客观公正地重新评估原告’根据新信息提出索赔”; c) “从事扩张性和滥用性索赔处理”; d) “在评估原告方面没有采用或执行合理的标准’ claim”; e) “对原告做出不合理和不公平的举止’ claim”; f) “不试图真诚地实现原告的公正,迅速和公平的解决’要求被告人’该政策下的责任已变得相当明确”; g) “服从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享有的利益’涵盖自己的金融货币利益”; h) “没有及时向原告提供合理的付款”; i) “没有合理和充分地调查原告’ claim”; j) “无法合理和充分地评估或审查被告中的医疗文件’s possession”; k) “违反了对原告的信托义务”; l) “通过合理地扣留原告应得的投保不足的驾驶人利益,以不合理和不公正的方式行事”; m) “未能提供诚实,明智和客观的解决方案”; n) “使原告在提出索赔时花钱”; 和 o) “使原告承担与诉讼相关的压力和焦虑。”
除了这些结论性指控之外,恶意的计数还包括“没有事实说明被告人是谁,什么,在哪里,何时何地以及如何以诚实态度处理原告的UIM索赔。”
法院确实调查了申诉的事实。但是,这些事实并没有“详细说明被告的哪些作为或不作为是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构成的恶意。”所有这些事实总计是,被保险人(1)在机动车事故中受伤,(2)侵权人’的赔偿责任限额并未涵盖所有被保险人的伤害索赔,(3)被保险人向其UIM承运人提交了索赔,并且(4)索赔尚未支付。
“尽管这些事实足以对违反合同提出抗辩,但不足以支持宾夕法尼亚州法令所提出的恶意指控。简而言之,要求法院通过被告推断恶意’‘没有根据[保险单]立即接受要求,就等于没有恶意。”
原告在诉状中引用文件并未解决该问题。这些文件只是表明UIM声明可能有一些优点,而没有显示恶意声明的“位置,时间和方式”。这些文件没有显示拒绝是多么的不合理,或者所声称的不合理的拒绝是明知还是鲁re的。
再次,投诉仅构成了一种论点,即应从承运人拒绝被保险人的需求中推断出恶意。这还不够。
UIM上下文中没有信托义务
法院还删除了申诉中所有提及违反信托义务的内容。法院驳回了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均对被保险人承担信托义务的观点。相反,尽管在针对被保险人的第三方索赔中可能存在信托义务,但在第一方索赔(如UIM索赔)中却没有这种义务。
Compensatory damages cannot be recovered under the 信仰不良 Statute
宾夕法尼亚州的《不良信仰法》仅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利息,律师费和费用的赔偿。它本质上提供了除补偿性损害赔偿之外的其他补救措施,必须根据其他理论(主要是违反合同)来追偿。
Date of Decision: 九月9, 2019
雷姆诉全国财产&NAIC伤亡保险有限公司宾夕法尼亚州西区美国地方法院,编号2:19-cv-00768,2019美国区。 LEXIS 152870,2019 WL 4254059(2019年9月9日在宾夕法尼亚州W.D. Pa。)(J.Hornak)
被保险人为其儿子购买了各种人寿保险。她对他是否有任何需要定期医疗的慢性健康问题的问题没有回答。术语“慢性”和“周期性”尚不确定,例如,该问题属于哪种疾病,什么构成“周期性”治疗。她回答不。随后的医疗记录显示,儿子有一些胃部疾病,淋巴结问题,并且两次因大麻依赖而康复。
儿子被头部开枪打死。保险人拒绝承保,并要求撤销。保险人的立场是,母亲未能透露自己患有需要定期医疗的慢性病。
母亲提出了违反合同和恶意的索赔。保险人就恶意索赔寻求简易判决。在发现过程中,保险人的立场是大麻的使用以及淋巴和胃部疾病符合需要定期治疗的慢性疾病的定义,尽管后来似乎由于定期治疗的理由而在淋巴和胃部指控上放弃了这一立场。
法院认为,第一个不诚实因素涉及保险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是客观的。因此,如果保险人有合理的依据 ’的决定,即使保险人不依靠该理由,依法也没有恶意。然后,它描述了其他恶意要素,以及要求提供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据的举证责任。
此案中有四种类型的恶意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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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支付保险金并撤销保单。
法院认为,陪审团可以断定撤销儿子的大麻,淋巴结和胃部指控是合理的撤销依据,因此认为撤销该判决是不合理的。法院进一步发现,基于淋巴或胃部疾病的撤消可以因故意/鲁ck行为而由陪审团处理,因为记录中显然没有进行定期治疗。
关于大麻问题,母亲向保险公司解释了为什么她不认为儿子的康复治疗构成定期治疗。撤销要求有一个已知的虚假陈述。陪审团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出结论,认为这是母亲的一种故意误导。
总之,恶意索赔可以在撤销问题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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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对有关儿子所谓的医疗状况的事实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