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的每月存档
在Wright诉俄亥俄伤亡团体保险公司(Wright v。Ohio Casualty Group Insurance Company)中,法院同意“第1797条未提供原告的专有补救来源’的主张不在其中所概述的PRO过程的范围内。”实际上:“本巡回法院的许多州和联邦地方法院都遵循了这种推论,并认为,在原告的第1797条中,不存在根据第8371条提出的法定恶意投诉的先决条件’恶意指控的依据是关于保险公司滥用PRO过程的指控,例如,是为了确定因果关系,而不是医疗必要性或合理性。”关键问题是“原告是否’的指控属于第1797条的管辖范围,因此援引其中确立的补救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结果落在了MVFRL优先权的一方:“ [被保险人]只是提出了关于据称合理和必要的医疗费用而支付第一方利益的索赔,并向法院上诉,确定被告有义务支付此类费用。他只提出一项司法裁决,以求有争议的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这正是§1797补救方案地址所主张的类型。”
决定日期:2009年4月27日
赖特诉俄亥俄州立法院。组ins。公司,没有。 3:09-CV-0076,2009美国区。 LEXIS 35463(医学博士宾夕法尼亚州,2009年4月27日)(Caputo J.)
在Bukofski诉USAA伤亡保险公司案中,被保险人就UIM索赔提出了以下恶意指控。没有向原告支付第一方利益;未能客观公正地评估原告’第一方医疗福利索赔;拒绝对原告作出迅速和公正的解决’第一方利益索赔;保留同行评审组织以质疑原告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为了强迫她的医疗保健而提供医疗服务,以停止发生与事故有关的伤害所必需的治疗;并向原告虚假陈述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的医师。承运人辩称,这些都是关于第一方医疗福利的争议,因此,MVFRL优先于任何法定的恶意投诉。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认为对申诉的仔细阅读表明,同样的行为与UIM的要求纠缠在一起。法院指出:
“投诉’恶意行为攻击被告’对UIM索赔的处理以及针对第一方医疗福利索赔采取的某些措施据称是被告的证据’对UIM主张的辩护有恶意。仅仅因为原告所称的某些恶意证据与第一方医疗利益索赔有关,并不意味着就UIM索赔的处理而提出的恶意索赔就被抢占了。因此,被告’基于MVFRL抢占的动议将被拒绝。”
Date of Decision: 六月9, 2009
Bukofski诉USAA Cas。英斯公司,No.3:08cv1779,2009 U.S. Dist。 LEXIS 48128(2009年6月9日,医学博士)(Munley,J.)
在Bukofski诉USAA伤亡保险公司案中,法院裁定,根据宾夕法尼亚州法律,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义务的索赔与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索赔的要求合并。关于被保险人为违反信托义务而做出的努力,法院说:“与保险人相同的善意义务’信托义务是原告的基础’声称是出于恶意。单独提出违反信托义务的诉讼因由是多余的。而且,法院裁定宾夕法尼亚州不承认违反信托责任的单独诉讼原因。”
Date of Decision: 六月9, 2009
Bukofski诉USAA Cas。英斯公司,No.3:08cv1779,2009 U.S. Dist。 LEXIS 48128(2009年6月9日,医学博士)(Munley,J.)
在Post诉St. Paul Travellers保险公司一案中,法院对被保险人违反合同和宣告性判决的请求作出了简易判决,但对不诚实索赔向保险人做出了简易判决。被保险人提出重新考虑的动议,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简易判决请求。
首先,法院解决了其裁定,即没有恶意,因为有合理的理由可以驳回索赔。它指出,恶意有两个要素,即拒绝是否不合理以及保险人是否有意或无视该事实。保险人所谓的恶意或出于自身利益的动机并没有确立第三个要素,而是去寻找有关第二个要素的证据。
尽管诸如未进行调查和违反法规之类的事情可能与法院的恶意判定有关,但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有合理的理由拒绝承保,并且合理的依据本身可以击败恶意的索赔。法院在J.C. Penney Life Insurance Co.诉Pilosi案中引用了美国上诉法院的裁决。
法院在处理被保险人的论点时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观点:“ [[被保险人]进一步声称,[保险人]的行为是否合理是陪审团的事实问题。但是,问题不在于[保险人]的行为是否合理, 但是[保险人]是否有合理的法律依据拒绝承保。”
关于因被保险人仍在寻求有关保险人书面索赔政策的证据而进行简易判决为时过早的论点,保险人提交宣誓书,认为不存在此类书面保险政策,从而终止了对该问题的发现。
决定日期:2009年5月22日
Post诉St. Paul Travellers Ins。公司,No. 06-CV-4587,2009 U.S. Dist。 LEXIS 43730,629 F.Supp.2d 477(美国东部时间2009年5月21日)(Brody,J.)
在特殊表面ernational,Inc.诉Continental Casualty Company案中,法院裁定基础索赔具有违反合同的性质,而不是过失;因此,根据宾夕法尼亚州法律(在法律选择分析后法院适用的法律),没有发生任何案件,也没有涉及任何案件。
“在该政策下没有任何义务,被告不能行为不当或违反其诚实守信和公平交易的义务。”
在得出结论认为工艺不存在错误的结论时,法院引用了重要的三重覆盖案件来解决构成事件的内容,即Kvaerner美国诉商业联盟Ins。的Kvaerner Metals Division。有限公司,米勒资本有限公司。诉Gambone兄弟发展有限公司和Nationwide Mutual Ins。诉CPB International,Inc.
决定日期:2009年5月21日
特殊表面’l v. Cont’l Cas. Co.,民事诉讼编号2009年8月20日,美国区。 LEXIS 43702(美国宾夕法尼亚州,2009年5月21日(美国富勒姆)
在Cher-D,Incorporated案中,T / a Pine Knob Inn诉Great American Alliance Insurance Company案中,法院否决了保险人对法定不诚实行为的简易判决,因为有足够证据证明合理的陪审团可以认定不诚实行为。如何解决被保险人的索赔。
被保险人的财产在2004年10月发生了电火,被保险人立即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定这是承保损失,并派遣其自己的承包商进行安全维修以方便调查。被保险人已告知其重建意向,并根据保险公司承包商的评论认为保险公司将开始这一程序。
但是,保险人没有采取任何便利措施来进行重建,也没有回应被保险人的公共理算人关于索偿和付款状态的一再询问。在此期间,保险公司没有续签保单,侵入者经常闯入建筑物并对其进行破坏,并且在保单到期后发生了第二起火灾。但是,被保险人对第二次火灾提出了索赔,但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直到事故发生九个月后才提供第一次火灾的损失估算。在不到三个月后,被保险人因违反合同和法定恶意而提起诉讼。
法院驳回了保险人对恶意索赔的即决判决,因为法院认为陪审团有足够的证据发现恶意。它解释了先例,即当保险人的责任明确并且被保险人反复要求付款时,尤其是在没有引起关注的“危险信号”的情况下,延误解决索赔可能是恶意的证据。法院还指出,陪审团裁定赔偿金延误了十个月,而保险人未解释延误的类似情况。综合所有事实,它拒绝了本案的即决判决。
决定日期:2009年4月7日
Cher-D,Inc.诉Great Am。联盟ins。有限公司.,2009年5月5日,美国区。 LEXIS 30206(美国法郎2009年4月7日)(Surrick,J.)
在Trabucco诉UNUM人寿保险公司案中,保险人将该案从费城普通法院移交给联邦法院。被保险人要求还清其索赔,包括法定的恶意索赔。法院认为,ERISA优先采取了该行动,因为福利管理是索赔的核心,并保留了管辖权。法院的裁决受到第三巡回法院在Pryzbowski诉U.S. Healthcare,Inc. 245 F.3d 266(3d Cir。2001)中的裁决的控制。
决定日期:2009年4月24日
Trabucco诉UNUM人寿保险。公司,民事诉讼编号2009年9月48日,美国区。 LEXIS 35617(美国宾夕法尼亚州,2009年4月24日)(奥尼尔,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