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皮肤科医生和病理学家未能诊断出Jurinko的皮肤癌。 Jurinko在费城普通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存在潜在的交叉索赔和利益冲突,同一承运人在案件的早期也提供了一名律师来代表两位医生。一名医生没有责任,但另一名陪审团被裁定应承担250万美元的责任,远远超过其可用的保险。
他将自己的恶意主张分配给了Jurinko,并且该恶意诉讼在联邦法院进行了审判。联邦陪审团判给赔偿金160万美元和惩罚性赔偿金625万美元。
主审法官拒绝批准承运人的庭后动议。联邦法官发现,有足够的证据表明陪审团由于任命了利益冲突的律师而存在恶意。除其他外,承运人的雇员作证说承运人“充分意识到(指派一名律师)是不道德的,会造成利益冲突,并且这样做是为了节省金钱。”
原告被允许就辩护律师的渎职行为提供专家证词。渎职行为本身并不是恶意的证据,但证据的重点是要确定存在无法和解的冲突,承运人有责任提供单独的律师,因为知道律师代表其两名被保险人是不道德的。
专家“证明,违反[承运人]为其被保险人提供充分辩护的义务是一种恶意行为,”法院认为,这是此案的核心。
Date of decision: 游行29, 2006
Jurinko诉Medical Protective Co.,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第03-CV-4053号,2006年美国区。 LEXIS 13601(2006年3月24日编辑,宾夕法尼亚州)(Rufe,J.)